近日,博山中心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,在英雄路某煎包店内被一醉酒男子无故殴打法律。
接警后,值班民辅警迅速赶往现场,在民警依法处置过程中,处于醉酒状态的李某某“酒兴大发”,借酒耍横、拒不配合并对民警出言挑衅、辱骂法律。随后,李某某被民警依法传唤至大桥派出所进行调查。

经询问,违法行为人李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,目前,李某某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法律。
人民警察是法律的捍卫者,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者法律。配合警察的正常执法,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,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主动配合支持民警开展执法执勤活动。对在执法过程中遭到拒不配合、暴力袭警、恶意辱警的,公安机关将坚决“亮剑”,依法维护民警执法权威。
(新黄河客户端王跃海 通讯员李澄)
编辑:朱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