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“宽容失败”的理念,鼓励创业失败的债务人走出困境
发布时间:2022-02-24 来源:本站 浏览次数:584
创业失败者,有什么好同情的?创业成功了,不会给债权人一分钱的好处,失败了要债权人承担风险?在他们眼里,创业者仿佛就是想不劳而获,好高骛远,打着创业幌子骗人钱财的人。有一说一,现实中,确实有极个别这样的人,但这是万里挑一的个别现象。所以,用对付恶意逃废债的手段,来对待所有创业失败者,这是不公平的,也是不合理的。实际上,正是因为数以亿计的创业者,才助推了经济的不断发展,解决了数亿老百姓的就业,缴纳了不菲的税收,甚至为科技的创新,营商环境的优化,做出了卓越的贡献,在一定程度上来说,他们非但不是罪人,反而是功臣。自古成者为王败者为寇,在这个以结果论英雄的时代,只要你失败了,那么你所有的丰功伟绩,便会被遗忘,甚至遭到众人踩踏。
当然,更重要的是,如果创业者一旦失败,根本就没有东山再起的机会,于是,债务纠纷便不断产生,甚至长时间陷入债务泥潭,无法自拔。
不管是失信黑名单也好,还是债权人的穷追猛打,或者社会的谴责和鄙视也罢,看似实在谴责这种失信的行为,实则就是在制造新的社会矛盾。
很简单的道理,当一个债务人一无所有的时候,再对他们实行信用封锁,让债务人无法立足,这根本解决不了债务纠纷,解决不了债务纠纷,又何谈重塑诚信呢?所以,对待因创业失败而无力偿还债务的债务人群体,必须要慎重,要采取“宽容失败”的理念,让债务人重新具备创造能力,化解债务纠纷,走出债务泥潭。这不仅挽回了债权人的经济损失,还减轻了债务人的生存压力;给予失败者的宽容与理解,也给后来的创业者树立了正面形象,让他们敢于创业,敢于拼搏,敢于奋斗,而不是把创业跟“老赖”划等号,埋下恐惧创业的心理阴影。当然,要想达到这样的目的,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实施: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,在惩治的时候,要充分考虑到债务人的创造能力,而不是一刀切的限制。任何事实上,没人愿意欠债,没人愿意还不起债,更没人愿意背上“老赖”的骂名。
所以,惩戒对于没有偿还能力的债务人来说,毫无意义。如果我有钱,征信有什么用?如果我没钱,征信有什么用?第二,对于准备创业的债务人,要给予引导和帮助,打消创业者对于失败的恐惧心理。创业失败,因素是多种多样的,但是很多人失败的主要因素就是害怕失败。很多人可能不理解,害怕失败怎么会失败?我举个常见的例子。
我一个朋友,因为很多因素,生意急速下滑。如果在第一时间就采取终止措施,可能负债仅仅有30来万,但是他就怕自己失败,然后还不起债,于是就去民间借贷,他觉得还可以挽回颓势,重要的是如果成功了,就不担心债务了。
但最终无力回天,30多万的债务,滚成了70多万(含近20万高利贷利息)。
假如对债务人的态度能够宽容一些,理解一些,他绝不会绝地求生,也不至于越陷越深。近日浙江省率先推出了对于创业者的负债代偿计划,就很好地解决了这个痛点。
对于创业者的项目,只要满足要求,就可以向政府申报,一旦失败,10万元以下的债务,由政府埋单,10万元以上的债务,政府承担80%。
此举最大的好处在于,通过金融杠杆作用,放大财政资金服务保障人才创业的辐射效应,彰显“宽容失败、鼓励创新”理念,减少创业创新者的后顾之忧。
著名企业家曹德旺说:创业是风险事业,有成功就有失败。以“宽容失败”的理念,就是为创业者摘下“只许成功,不许失败”的“紧箍”,给创业创新者吃下“定心丸”。总之,要想尽办法让已经处于失败的债务人,重新具备创造能力,走出债务困境,同时也要鼓励和引导未来的创业者,能够打消“创业等于老赖”的顾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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